过错责任是指造成损害并不必然承担赔偿责任,必须要看行为人是否有过错,有过错有责任,无过错无责任。
在过错责任原则制度下,只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,行为人就应承担侵权责任:一是行为人实施了某一行为。二是行为人行为时有过错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。
根据《侵权责任法》第六条 :“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,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”
过错责任原则不仅适用于直接侵权的行为人,作为共同侵权的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,教唆、帮助实施侵权行为的行为人,造成他人损害的,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。
过错责任原则中,通常是由受害人证明行为人的是否有过错,但在一些情况下又适用过错推定。所谓过错推定,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,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第4条 ,下列情况由侵权方负举证责任:”
(一)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;
(二)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
(三)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;
(四)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、悬挂物发生倒塌、脱落、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,;
(五)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,
(六)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
(七)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(八)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“